北京离婚诉讼的二审通常在原一审法院的上级法院进行,而不是仍在原法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审民事案件包括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对于普通离婚案件,一般是由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审。因此,如果离婚案件进入二审,通常是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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