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离婚诉讼中,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分割问题往往是离婚案件中复杂、争议的部分。具体分析如下:
房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婚后所得共同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因此,婚后购买的房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
约定财产制: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或婚后通过协议约定财产归属,包括房产。如果双方有明确的财产约定,且符合书面形式要求,应按照约定执行。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在分割房产时,法院会优先考虑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房产分割的具体情况
婚前购房:如果一方婚前购房并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则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原则上归登记方所有,但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购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照双方实际贡献和需要进行调整和分割。
父母资助购房: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通常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则房产可能属于个人财产。
房产分割的特殊情形
按份共有房产:如果夫妻双方明确约定房产按份共有,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中记载各自份额,离婚时原则上按登记份额分割。但如果存在新的财产协议变更原有约定,应按新协议执行。
房改房:对于按房改政策购买的房屋,如果购买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改房,法院只能就居住、使用权作出判决。
房产分割的法律程序
协商一致:如果双方能够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后续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履行或申请执行。
诉讼分割:协商不成时,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分割房产。法院将综合考虑各方因素,作出公正判决。
综上所述,北京离婚诉讼中的房产分割涉及多种复杂情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综合判断。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充分准备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有效主张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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