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福利房的分割在离婚案件中常常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福利房的分割涉及到房屋所有权、分割方式、房屋评估、共有权的行使等,需要对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需要了解福利房的所有权情况。如果福利房属于双方婚姻期间共同购买,则应该按照财产分割协议或者法庭判决分割。如果福利房属于一方婚前或婚后个人财产,那么应该由该方独立享有,另一方无权享有。
需要确定福利房的分割方式。分割方式可以采取出售、赠与、拍卖等方式。由于福利房的来源大多来自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因此出售或拍卖会对政策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采取赠与方式。如果选用出售或拍卖方式,必须事先与所属单位或政府协商,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三,需要对福利房进行评估。评估主要是为了确定福利房的市场价值,以便在分割时进行公平的处理。评估可以由当地房产评估机构进行,或由双方协商确定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应当由双方共同认可。
需要确定福利房的共有权的行使。如果福利房分割后仍然有共有权利,则需要双方协商如何行使共有权。共有权行使的方式可以是轮流居住、租赁出去等方式。这需要双方在分割协议中约定明确,避免产生纠纷。
离婚福利房分割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处理,合法合规合理。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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