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登记离婚后,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应当实行夫妻协议原则,即按照公平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分割如下:
应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点。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期间的财产增值,如工资、奖金、房产、股票等。除此之外,夫妻的个人财产也应分别清点。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按照如下原则进行:
1.婚姻期间所得财产一般按照二分之一原则分割;
2.个人财产由个人所有,不应归入夫妻共同财产,但如个人财产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经营,应采取补偿措施;
3.若婚姻期间有过程中有一方为家庭提供过较大贡献(如照顾子女、家务劳动等),则应给予一定的补偿;
4.夫妻共同债务分配应由分割财产后再进行;
5.婚前权利争议的财产分配,应根据双方婚前协议或依据法律规定分配。
夫妻分割财产时应制定书面协议,并由双方在举证能力和知情能力的基础上自愿签字。如一方未签署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强制分割。若夫妻分割财产存在争议,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或诉讼解决。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应按照公平原则、情况协议原则和补偿原则进行分配,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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