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时,应当协商处理财产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一、有明确产权证明的房产,应当归属于产权清晰的一方。如果夫妻双方都有产权证明,可以协商一方买断或者划分。
二、无明确产权证明的房产,应当根据各自出资的情况确定归属。比如,如果某一方出资购买了房产,就应当归属于他或她;如果双方均出资购买,在判决时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房产的所有权。
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房产,应当按照夫妻的共同协商或者法院的裁决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离婚时,孩子的生活需要得到妥善处理。如果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是孩子成长的重要场所,按理说,权益应当优先考虑到孩子。此时,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以根据孩子的权益作出决定,比如判决孩子的监护人拥有该房产。
在离婚处理财产问题时,双方应当保持理智,协商处理,避免过度依赖法律。从长远角度考虑,和平分割动产不仅有利于减轻离婚给双方和孩子带来的伤害,也有利于保持互相尊重,保持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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