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放宽,离婚诉讼需要解决两个孩子的监护权问题。因此,离婚律师认为有必要讨论法院如何解决两个孩子的监护权问题。
在正式讨论之前,我们应该明确一点:在离婚诉讼中确定子女监护权时,无论是一个子女还是多个子女,法院始终坚持化子女利润的原则。在此基础上,法官要做的是比较和选择具体案件的各种价值,终解决子女监护权的所有权问题。
法官关注的理想状态是,父母离婚了,但两个孩子可以住在一起。因为这种状态不仅可以保证父母履行自己的育儿责任,还可以让两个孩子互相陪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
然而,理想属于理想,实际问题不容忽视。因为父母有自己的工作要做,有老人需要照顾等实际压力,法官不得不考虑照顾孩子是一件耗时耗力的事情。如果当事人平时还有很多其他的事情要做,势必会展望未来,更不用说同时抚养两个孩子了?这样,孩子的健康成长将难以保证。正是因为绝大多数离婚诉讼当事人都属于上述情况,所以法院基本上判断父母会抚养一个孩子。
现实中,大多数判决都会决定父母抚养一个孩子,所以让我们来看看特殊情况。如果在离婚诉讼中,其中一方的育儿能力明显优于另一方,并且能够保证照顾好两个孩子,愿意抚养两个孩子,法官将把两个孩子一起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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