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谈判是一件重要而必要的事情。谈判的过程通常是一个相互妥协并终达成协议的过程。我相信每个人都希望他们的谈判能更有效。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有效呢?离婚律师认为:了解彼此的心态.虚实,知道对方在哪些方面可以妥协?你害怕失去什么?这些都是协议离婚过程中应该做的事情。在下面的案件中律师会给你一个分析。
双方已经结婚多年了。婚后有一个儿子,现年8岁。虽然这名女子在一家证券公司工作,收入很高,但与这名男子相比仍有差距。婚后,这名男子把他每月的所有收入都交给了这名女子。这些收入不仅用于抚养孩子和家庭的日常开支,而且还用于偿还每月2万元的两所房子的贷款。这两所房子扣除了未偿还的贷款,目前价值为1300万元。由于夫妻不和,他们分居了近一年。现在双方都同意离婚。现在我们正在谈判达成离婚协议。据该男子估计,除了扣除多年来该女子管理的各种费用外,还应剩下400多万元。这名女子的收入几乎不用于家庭开支,所以至少有300万元。所有700万元目前都由这名女子控制。
对于上述案件,如果孩子由女方抚养,法院依法处理的结果大致如下:
1.男子每月支付的抚养费约为6000至7000元;男子每周可以看望孩子一次。持续24小时。
2.双方都有自己的房子。目前住的房子应该属于女方。因为房子的价值比其他房子高出300万元,女方应该向男方支付150万元的差价;
3.夫妻共同存款700万元的女方应向男方支付一半-350万元。
因为男方希望尽快结束这段不幸福的婚姻,所以他从谈判开始就拿出了离婚条件:
1.每月可支付子女抚养费1.2万元。在不改变孩子学习的前提下,随时看望,但提前三天与女方商量,征得女方同意;
2.每人一套房子,男方的价值较低,女方不需要补偿房屋差价。
3.女方控制的存款只需向男方赔偿100万元。
男方从未想过的是,女方拒绝了男方的条件。随后,该女子向该男子发出了委托律师制定的离婚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男子每月支付1.8万元的抚养费。孩子还需要参加兴趣班.辅导班.双方应承担旅游等额外支付的50%。男方一个月可以看孩子一次,但需要提前一周和女方商量;
2.价值较高的房屋由双方各得50%,另外一套属于女方,女方无需向男方支付房屋折价;
3.其他各自控制的资产和一方交给对方管理的财产视为赠与,属于接受方个人财产。
看完协议,男方觉得女方太多了。于是找到了婚姻律师咨询的解决办法。
对于这份离婚协议,律师还认为,这个女人提出的条件太贪婪了。然而,这种情况也是由这个男人造成的。想象一下,如果男人早点告诉女人离婚的底线,女人可能没有勇气这样做。
从这份协议中,律师觉得女方非常担心自己控制的700万元资金被分割,所以会提出所谓的信息,而不注明银行账户信息:“其他各自控制的资产和一方交给对方管理的财产视为赠与,属于接受方个人财产。”女方之所以提出让男方无法独立获得任何房屋的离婚条件,是因为她看到了男方在协议离婚时的态度。
如果男方接受女方提出的条件,离婚后,女方会继续以孩子上学方便为由住在价值较高的房子里。虽然男方有一半的房产,但他已经因为分居而搬出去了。离婚后搬回来住更不合适。因此,离婚后,女方可以长期占据所有两套房子。女方每月只允许男方看望孩子一次,需要提前一周与他商量。说明女方不在乎男方对孩子的照顾,可能是在考虑未来的再婚。
为了缓解男方的被动局面,律师建议男方了解女方存款的主要银行账户。并及时告知女方:如果向法院起诉,女方控制的资金肯定会被调查清楚。如果不想去法院,尽快接受向男方支付100万元赔偿的建议。对于其他人,男方已经给了女方限度的妥协,坚持这条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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