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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遗产继承需哪些手续?北京离婚财产律师热线

发布时间:2022-11-30 16:27:26 浏览次数: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中国有两种继承方式,即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本文将简要介绍这两种遗产的基本知识,包括遗产分割规定和实践中如何办理遗产手续。

办理房屋遗产继承需哪些手续?北京离婚财产律师热线

一、遗产如何分割?

1.被继承人(即死者)没有立遗嘱——根据法定继承分割

法定继承是指死者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继承。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顺位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如果被继承人死亡时有继承人,他的财产将由所有继承人的平均价值分割。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继承人有配偶,在确认被继承人的财产时,应首先分析夫妻的共同财产。例如,当被继承人死亡时,他手上有100万存款,而他的配偶手中没有一分钱,如果这100万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他必须首先向配偶分配50万,这是配偶的资产,然后剩下的50万是被继承人的财产,由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平分。

如果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顺位继承人,那么他的财产将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中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的代位继承。所谓代位继承,就是在祖父母去世之前,他的孩子是父亲,母亲一代比祖父母先死,所以孙子一代可以代替父亲,母亲一代可以继承祖父母的财产。

为了限度地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不一定是平均分割——照顾义务的继承人可以继承更多的资产。

2.被继承人根据协议或遗嘱签订了遗支持协议或遗书

如果被继承人建立了遗产支持协议,将财产留给某人,但同时要求某人支持和陪同老人,如果他不能这样做,他就不能继承遗产。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老人后来发表了其他遗书,法院也首先发布了遗产支持协议。

如果被继承人立了遗书,只要遗书有效,就应该按照遗嘱继承。事实上,陪伴老人的人很可能得不到财产。《民法典》规定了近六种形式的遗书。应详细说明每种形式的遗书是否有效。需要理解的读者可以留言、电话咨询或阅读我们过去写的文章。

当然,实践中也有一些人没有顺位继承人,也没有第二顺位继承人,财产将属于我国或集体所有。

二、实践中如何办理传承手续?

在实践中,继承公证和诉讼承两种方式。

继承公证是指所有合格的继承人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说明财产属于谁的继承方式。有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他们可以办理房屋、汽车所有权转让等。办理公证的优点是简单快捷。一般来说,它可以在半天到一天内完成,但仍有两个缺陷:,我们需要找到所有合格的人在公证处发言。在实践中,父母和祖父母可能会交叉死亡,导致许多人需要在场,因此很难协调时间和公证地点;第二,所有合格人员都需要同意遗产分配结果。无论继承人是否有遗书,所有人都应到公证处办理此手续。一旦有人不同意,程序就无法完成。

诉讼继承更容易理解,即起诉所有有权继承财产的人,法院将决定是否有遗书,遗书是否有效,如何进行遗产分割等方面进行处理,并出具判决书。根据判决,合法继承人可以单独处理财产、车辆等转让程序。诉讼继承的优点是,它可以避免与另一方讨论,获得应有的财产,缺陷是过程更复杂,难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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