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量的离婚诉讼中,常见的是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对于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对于想要离婚的当事人来说,可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些当事人会反复与对方协商,努力说服对方,从而达到离婚的目的。
有些当事人相对消极,在与对方分居后忽视对方。其他当事人可以先讨论,当他们觉得谈判完全失败时,他们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一些当事人使用与离婚诉讼同时讨论的方式。
对于上述方法,离婚律师认为“协商与离婚诉讼同步”这种方法通常更有效率。让我们比较一下这些方法:
反复讨论,努力说服对方。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婚姻是双方一致同意的,离婚是双方一致同意的。然而,它的缺陷也很明显,也就是说,离婚时间很难掌握。许多政党花了近几年的协议离婚,但结果仍然没有达成一致。
2、尽管他们想离婚,但他们采取了消极的态度,在分居后忽视了对方。在现实生活中,不仅想离婚的一方使用这种方式,而且不想离婚的一方往往以这种方式处理问题。这样很难控制离婚时间,应该是效率低的。
3、先讨论。当你觉得谈判完全失败时,你可以再次要求离婚。虽然选择这种方式的当事人意识到诉讼离婚是解决问题的终方案,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难以控制离婚时间。这位离婚律师经常遇到一些犹豫不决的当事人,他们非常认真地与对方协议离婚。出乎意料的是,对方只是以协商为拖延方式,导致他们被对方愚弄,但他们不能离婚。
4、协议离婚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的方式。对于没有处理离婚事务经验或难以控制局面的当事人,这种离婚方式是婚姻律师推荐的。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可以考虑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优点——如果协议成功,离婚事务可以随时完成;如果协议失败,移交法院的离婚诉讼将继续遵循规则,直到法院终决定离婚。这可以确保你后的离婚时间不会被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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